返回山西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山西阳泉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办事指南 >  正文
阳泉市2005年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实施方案
2005-09-22 09:13  阳泉市商务局

 

为扩大农村消费市场,促进农村商品流通现代化发展,更好地为“三农”服务。建立方便、安全、经济、实惠的农村消费市场,健全市场机制,完善农村流通网络,加快农村脱贫致富达小康步伐。盂县人民政府以此为契机,改善农村消费环境,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。

“农家店”的建设将借鉴、学习国内连锁超市成功经验,秉承振兴民族经济、方便乡村居民的经营宗旨,实行“专业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”的经营方针,实现统一品牌、统一采购、统一配送、统一管理。先从具备良好条件的乡村起步,由易到难逐步推开,充分体现盂县农村现代流通网格的战略目标;以现实为基础体现适当超前的原则;突出重点,体现示范和辐射的原则。

经过认真的调研论证。以建立“农家店”为起点,全面实施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建设,一是投资160万元,兴建2700平方米的盂县供销社有限公司盐业副食配送中心。目前,已完成改扩建工程1700平方米,工程全部完成后经营品种达5000余种,能辐射全县14个乡镇453个经营网点。二是投资138万元,兴建2900平方米的60个乡镇村“农家店”,其中村级“农家店”59个,要在条件较好的农民便利店中吸收一批,通过规范开始起步,首先要在供销社的拳头商品上让利“农家店”经营,如食盐、化肥、烟花爆竹,废旧物资、农副产品的购销。村级农家店要求店铺营业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上,经营商品品种(单品)600种以上,配送率40%以上;乡(镇)级农家店要求店铺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,经营品种(单品)1500种以上,配送率50%以上。

以上两项工程在2005年内建成并开始运行。

 

 

 
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盂县列入国家“万村千乡”市场工程建设试点县    2005-09-14 15:35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山西省商务厅         联系人:任素芬 电话:0351-4063136 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:韩红雨 电话:010-51651200-626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